|
|
矿山环境问题的防治及保护情况
|
|
|
矿山环境问题的防治主要包括:“三废”( 废水、废气、废渣 )的防治、矿山土地复垦及采空区地面沉陷( 塌陷 )、泥石流、岩溶塌陷等灾害的防治等。
1、废气治理 主要是对窑炉的烟尘治理、各种生产工艺废气中物料回收和污染的处理。据1985年统计资料,矿业采选行业治理情况见表5。其中采盐和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处理率最高,高于40个行业的平均水平(44.06%),煤炭采选业处理率则最低,在40个行业中列倒数第三名。整个采选行业处理率为17.24%,低于全国40个行业的平均处理率。 各矿业采选行业废气治理统针表 名称 废气排放总量 [亿m3(标)] 经净化量 [亿m3(标)] 处理率 (%) 煤炭采选业 3954.2823 386.9302 9.79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40.6246 254.5686 57.7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497.78 133.0291 26.72 建材、非金属矿采选业 415.1382 93.8557 22.61 采盐业 101.3658 62.9993 62.15 其它矿采选业 4.7357 1.8139 38.30 合计 5413.9266 933.1968 17.24
近年来,云南、贵州两省,由于加强了对土法炼硫的环境管理,坚决取缔土炉的同时,推广炼硫新技术,土法炼硫污染的防治工作已初见成效。如云南省镇雄县已基本完成了土法炼硫的技术改造,使硫的回收率从80%提高到60%,炼硫厂区周围大气环境SO2,日平均浓度己达到国家GB3095-82三级标准(<0.25mg/m3),炼硫厂现场绿色植物生长正常。 随着工业的发展,废气排放虽呈增长趋势(1993~1995年增长率为10.36~15.04%),但自1996年后增长变缓,增长率呈下降趋势。由此说明,随着环境保护国策的深入贯彻实施,治理“三废”的力度加大,废气治理已取得一定成效。 2、废水处理 我国矿山排放的废水种类主要有酸性废水、含悬浮物的废水、含盐废水和选矿废水等。为防止对环境的污染,目前主要从改革工艺、更新设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以废治废、将废水作为一种资源综含利用三个方面进行治理。 煤炭采选业矿井水的处理和利用能力提高较快。1990年外排达标率为90.56%,利用量为2.12亿吨;洗煤水排放量及煤泥流失量减少,实现洗煤水闭路循环的洗煤厂1990年为100个。 近十多年来,有色金属工业废水治理技术有了较大的发展,废水治理从单项治理发展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工业用水复用率逐年捉高,1973年仅12%,1987年达到了58%,从废水中回收有价值金属已初见成效。 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废水处理装置能力不足,据统计目前还30%左右的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外排;二是废水处理技术开发水平还不高;三是节约用水和废水治理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3、废渣处理 矿山废渣的处理主要是综合利用,即废渣减量汇入资源化、能源化。这是一项保护环境、保护一次原材料、促进增产节约的有效措施。 据1996年统计,国有重点煤矿利用煤矸石为3470万吨, 占当年排出量的48.5%,其中用于发电、燃料800万吨, 建材原料590万吨,筑路材料360万吨, 充填材料990万吨。 自1991~1997年间,随着工业的发展,固体废物排放量增加,但其综合利用率也有所提高(从1991年的37.92%增加到1997年的45.64%);贮存总量自1996年后开始下降,占地面积自1996年后有减少趋势。 总的看,矿业废渣占全国固体废物总量的一半,但处置利用率最低,对矿山环境的影响大。从各类矿业看,煤炭、建材非金属采选业的废渣利用率较高,而黑色金属采选业的废渣处置率较高。 1997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万吨) 冶炼废渣 粉煤灰 炉渣 煤矸石 尾矿 放射性废渣 产生量 65750 7460 12520 7218 11188 19266 248 综合利用量 30009 6294 6441 5438 5395 1284 综合利用率(%) 45.64 84.44 51.45 75.34 48.22 6.66
4、采空区土地及废渣场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采空区造成的地面沉陷、排土场、尾矿堆和闭坑后露天采场治理的最佳途径,不仅改善了矿山环境,还恢复大量土地,因而复垦具有深远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6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矿山陆续开展复垦工作,近十年来复垦工作逐渐被各矿山所重视,并取得交明显成效。但总的看,我国目前矿山土地复垦率还较低,只是局部性或零星地恢复利用,复垦率仅1%,其中冶金矿山较高,达10%,可见其复垦的艰巨性。 5、泥石流的防治 矿山泥石流通常发生在排土初期,随着排出的废弃物数量增加和强度的增高,排土场的边坡稳定性往往得以提高和加强,矿山泥石流也就逐惭减弱。对矿山泥石流防治的关键是预防。我国目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主要有,合理选择剥离物排弃场场址,慎重采用“高台阶”的排弃方法;清除地表水对剥离排弃物的不利影响;有计划地安排岩土堆置;复垦等。对泥石流的治理,可采取生物措施(如植树、种草),但其时间长、见效慢。目前除加强排土场和尾矿库的管理外,大多采用工程治理措施,主要是栏挡、排导及跨越措施。 6、岩溶塌陷的防治 我国对岩溶塌陷的防治工作开始于60年代,目前已有一套比较宪整和成熟的方法、防治的关键是在掌握矿区和区域塌陷规律的前提下,对塌陷作出科学的评价和预测,即采取以早期预测、预防为主,治理为辅、防治相结含的办法。 (1)塌陷前的预防采取如下主要措施:合理按排矿山建设总体布局;河流改道引流,避开塌陷区;修筑特厚防洪堤;控制地下水位下降速度和防止突然涌水,以减少塌陷的发生;建造防渗帷幕,避免或减少预测塌陷区的地下水位下降,防止产生地面塌陷;建立地面塌陷监测网。 (2)塌陷后的治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塌洞回填;河流局部改道与河槽防渗;综合治理。 7、矿山水均衡遭受破坏的防治 为防治和防止因疏排地下水而引起对矿山地区水均衡的破坏,保护地下水资源,并消除或减轻因疏排地下水引起的地面塌陷等环境间题,自70年代起,一些矿山相继采用防渗帷幕、防渗墙等工程,堵截外围地下水的补给,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淄搏黑旺铁矿采用防渗帷幕工程后,淄河水补给被大分被截住,堵水效果达61%。
矿山环境问题的防治及保护情况 |
|
|
| 矿山环境问题的防治及保护情况 |
【打印本页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