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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八处化石遗迹亟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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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恐龙化石横空出世,牵动了众人的心。日前,记者从宁夏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了解到,宁夏境内除了发现恐龙化石外,还有鱼类、脊椎动物、无脊椎动物化石三种动物化石,到目前为止,宁夏境内共发现10处动物化石遗迹,但对遗迹的保护状况令人担忧。
据宁夏地矿局地质勘查处副处长翁平介绍,宁夏境内现发现出的10处动物化石遗迹,其中恐龙化石遗迹只有一处,位于灵武南磁湾;鱼类化石保护地有1处,位于中宁县牛首山石峡沟;脊椎动物化石保护地有5处,分别位于同心县丁家二沟、中宁县牛首山红柳钩、吴忠市建材厂、灵武市清水营、石嘴山市惠农区西河桥;无脊椎动物化石保护地有3处,中宁县烟筒山野猪沟、同心县黑荫湾、中卫市香山校育川。
据了解,通过化石可以鉴定出地层的年龄、所处的时代,分析出当时的地理、气候环境,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此外,如果对化石遗迹资源开发利用得当,可以提升出所在地巨大的旅游价值。目前,10处动物化石遗址中,中宁牛首山石峡沟泥盆系及其生物群遗迹和灵武恐龙化保护比较好外。其余8处化石遗迹均属市县级旅游局管理,保护状况令人担忧。如同心丁家二沟脊椎动物化石群遗迹区,同心县人民政府尽管颁布管理办法严禁采挖,但禁而不止,盗挖依旧很严重。其余的遗迹,尚无警示标志和有效地管理,均受自然风化与侵蚀破坏,当人们了解到遗迹的价值后,可能会遭到人为的破坏。
去年5月,宁夏地矿局等单位联合撰写出一份《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研究报告》,据该报告指出目前我区生物化石遗迹保护不力现状的三大原因:有的对所在地遗迹的价值认识不足,尚未作为“资源”加以保护和科学地开发利用,缺乏紧迫感;有的对遗迹的调查、勘查评价工作的必要性和方法,缺乏认识;对地质遗迹的勘查评价和保护工作,属专业性强的公益性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在财政支持方面存在着实际困难。 作者:马敏 新闻来源:宁夏日报集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八处化石遗迹亟待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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