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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资源利用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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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资源利用技术装备 2007-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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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申请成立 资源利用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资源利用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1、专业的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资源综合利用事业的蓬勃发展,从事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的开发、制造的企事业单位数量也日益增多,达到六、七百家,不仅涉及领域非常广泛,且有大量的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加入本行业,诸多研究院所纷纷开展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一些大专院校还纷纷开设综合利用技术课程或设立专业院系,如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一个新兴的、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起到重要技术支撑的行业正在逐步壮大。
这个行业的发展也使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新型高效预处理技术和浮选药剂的应用,促进了含金银多金属矿的综合回收。炉渣回收和磁选深加工技术的应用,使转炉钢渣、电炉炉渣等得到了广泛的综合利用;利废建材设备制造基本实现国产化,全煤矸石生产烧结砖技术装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粉煤灰综合利用向大掺量、高附加值方向发展;燃用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燃料发电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容量最大已达450吨/小时,不仅提高了废物利用效率和发电效率,也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利用废动植物油生产生物柴油技术实现了产业化。废旧金属利用方法取得了新的突破,从以传统的回炉冶炼为主,转变为制成各种产品,直接利用的比重明显提高。天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在开发综合利用技术装备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成立资源利用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的必要性
(1)需要充分重视技术装备对我国资源综合利用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对综合利用事业给予了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综合利用的发展。但是对技术装备的作用重视不够以致技术装备总体水平落后,创新能力不强的现象制约了行业的发展。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装备,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不够,许多可再生利用的废物得不到应有的开发利用,一些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成立专业委员会将有助于把行业组织起来,规划发展,使行业的发展更加有序。
(2)行业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需要。作为一个相对新兴的行业,当前的发展还具有很大的自发性、盲目性,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很多,企业之间交流发展经验,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交换技术信息,共同研讨行业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等等,都非常需要专业委员会这个平台。
(3)政府和行业沟通的需要。政府要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引导推动资源技术和装备的先行一步,专业委员会将成为政府和行业之间沟通的平台。企业需要了解国家的方针和规划,反映行业发展的情况和问题,也需要借助专业委员会这样一个行业机构。
(4)国际交流的需要。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直接影响了我国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水平和附加价值。在这个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行业里,要借鉴国外先进技术,促进国际的技术合作、产业合作,积极利用国际各类援助促进我国技术装备的发展,也使本专业委员会有更广阔的空间发挥作用。国际间一些对口机构、对口活动也在不断寻求和国内的行业组织建立联系,以期待能开展相互合作。
3、成立资源利用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的可行性
企事业单位迫切希望和积极支持。目前已有很多企业希望有一个行业机构能够在开展行业活动上发挥作用,并表示要积极参加行业活动,也给了很多开展活动的建议。其中最为积极的企业表示愿意为开展行业活动提供支持。这为协会成立专业委员会打下有力的组织基础。
专业委员会的筹组将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直接指导和管理下进行,除了现已具有成熟的组建专业委员会和开展行业活动的经验,协会还将指派熟悉行业情况、有组建经验的精干人员组成筹建工作组,负责筹组工作。此外,还将吸收若干企业参加筹组工作。
三、业务范围:
(一)开展对本行业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和交流工作,向政府提出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研讨本行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法规、标准,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二)对新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产业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咨询、可行性研究和技术服务。
(三)组织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本行业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横向经济联合事项,为本行业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市场活动进行协调和服务。
(四)组织举办本行业全国性展览(销)和技术交流活动,编印本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动态,开展本行业技术咨询、转让。
(五)配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业产品质量进行监控、组织检测,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向消费者推荐本行业的优质产品。
(六)举办各种形式培训,提高企业管理素质和技术水平。
(七)发展与国外相关组织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考察交流活动。为本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在对外出口、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等方面,提供信息和服务。
(八)接受政府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委托,承办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业务。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联系电话:6426838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资源利用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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