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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众志成城抓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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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贺州市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促进政策制定等方面全面落实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10月底,全市实际完成二氧化硫削减量3629吨,占全年减排任务2640吨的137%;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8976吨,占全年减排任务9077吨的98.9%。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了《贺州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时下发了《贺州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与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签订了节能减排责任书,把“十一五”期间和2007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县区、各相关单位、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企业、责任到人;并将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双目标”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对没有完成节能降耗和环保任务的将取消其当年评优创先资格,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贺州市列出100多家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监测、监察对象,并制定了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计划,下达了贺州市新增治理工程减排项目、产业结构调整关停任务。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规模较小的造纸、水泥生产等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对具有一定规模而治污设施不完善的企业,责令其进行限期治理;重点对建材、造纸行业和被列入自治区重点耗能对象的7家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与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促使其全面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贺州市把整治贺江污染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重点对贺江流域各污染源进行了综合整治,确保贺江水质基本好转。一是重点整治和规范大理石加工行业,督促企业落实污水、废渣治理措施,对废水、废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无场地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限期搬迁;对治理后仍达不到排放要求的企业责令关闭。二是抓好沿江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加大对沿江入河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不法排污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政策,从根本上杜绝不达排放标准的工业生产废水的排放。三是坚决取缔非法矿山采选业,大力开展打击非法采矿、选矿和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规范矿业开发管理秩序,有效消除矿山开采对贺江造成的污染。
贺州市:众志成城抓节能减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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