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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八关闭”“五重组”整合非煤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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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搞好矿业秩序整顿,优化矿产资源配置,促进岑巩县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岑巩县以“八关闭”和“五重组”为举措,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 “八关闭”:一是布局不合理的矿山企业,即国道、省道公路两侧、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可视范围内和布置过密的露天采石场,同一矿区、矿体的多个采矿权,只能保留一个,其它列为整合关闭对象;二是砖瓦用粘土类矿山;三是生产能力及设备、设施落后的矿山;四是资源枯竭、证照到期不宜延续采矿权的矿山企业;五是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经安全、环保部门认定不达标的矿山;六是圈而不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的矿山;七是对采矿许可证已到期,既不年检也不申请延续的矿山。八是存在以上条件之一被列入整合重组对象但拒不参加整合重组的矿山。“五重组”:一是开采同一矿区、矿体,矿山与矿山之间无不可逾越的地质构造相隔,经确认资源赋存条件适宜一个矿山规划开采的矿山;二是布局不合理及采场长度不足100米的建材类(砂石场)矿山;三是对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但实际生产能力在1万吨以下的重晶石矿山和3万吨以下的建材类(砂石场)矿山;四是两矿安全距离不足200米的矿山; 五是矿界相邻甚至相接,生产能力低下,但有资源、潜力扩大生产规模需做大做强的矿山。 目前,全县共关闭非煤矿山4个,整合重组的非煤矿山由原来的8个重组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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