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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力推强制采购制度 节能板块再吹政策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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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节能产品
采购清单面临调整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面临第三次调整。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要抓紧修订、公布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组织好节能产品采购工作。
2004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2005年4月和2006年7月,有关部门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先后进行了两次调整,列入“清单”的产品种类也从初期的8类10种产品扩大到18类23种产品,涉及的企业和型号数量由初期的88家企业和1531型号,扩展到266家企业和4770个型号。
据记者粗略统计,目前的产品清单包括节能和节水两类产品,前者包括空调、冰箱、荧光灯、电热水器、打印机等,后者包括水嘴、便器冲洗阀、水箱配件等。
有关专家指出,在新一轮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的调整中,有两项工作非常必要,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业节能产品认证力度,二是适当扩大清单产品的范围。
根据《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我国于1998年11月正式推出了节能产品认证制度,经过几年努力,已启动了40种产品的节能认证工作,150余家企业的产品获得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节能认证工作刚刚开始,参与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还不太多,节能产品认证的社会知名度还较低。”上述专家表示,为了推进工业节能政府采购,首要的是抓好工业节能产品的认证,扩大产品品种范围,这样才能为制定好政府采购清单做好技术准备。
事实上,目前政府采购节能清单范围不齐全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据记者观察,目前使用的清单中的办公产品虽然包括了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但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产品却没有出现在清单之中,而事实上,这些也都是耗电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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