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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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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利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落实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强县域内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县域内的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本规划以2001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02-201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05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 一、规划目标 以服从生态优先为思路,按规划“三区”调查与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相匹配的矿业产业布局,大力提倡和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从以矿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使之与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功能需求相吻合;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满足未来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根据县以旅游带动和资源开发的经济发展战略,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调控采矿权设置和矿石开采总量;以骨干矿山企业和加工企业为依托,开发高新产品为龙头,促进矿业发展的集约化、规模化、高效化;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目标和“三率”指标,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1、2005年目标(近期) “十五”期间,慈利县矿业经济发展总目标为:矿业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矿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目标(GDP年均增长10%)的实现作出贡献。 根据市局规划和《慈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目标,综合确定2002-2005年矿业经济增长速度为14%。全县矿业总产值达8000万元。 (1)能源矿产:煤炭产量25万吨,采矿权12家,新建、改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3万吨,积极推行洗选煤技术和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矿山综合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石煤100万吨,采矿权25家,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5万吨,推行燃烧脱硫技术。 (2)金属矿产:镍钼矿石3万吨,采矿权6家,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1万吨;铁矿石20万吨,采矿权8家,新建改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5万吨。推广选矿技术,提高产品级别和开发利用经济效益。 (3)非金属矿产:方解石10万吨,采矿权28家;大理石1万m3,采矿权12家;水泥灰岩50万吨,采矿权6家;冶金砂岩3万吨,采矿权2家;制灰灰岩8万吨,采矿权9家;熔剂灰岩5万吨,采矿权1家。引进资金和技术,开发重钙超微粉5万吨,道路大坝特种水泥30万吨。 (4)水气矿产:矿泉水10万吨,地热水18.8万吨,采矿权2家。 (5)建筑石料50万吨,采矿权44家;砖瓦粘土30万m3,采矿权11家;砖瓦页岩36万m3,采矿权9家;建筑用砂4.00万m3,采矿权10家。 2、2010年目标(远期) 至2010年矿业经济增长速度为9%,全县矿业总产值达到12000万元。 (1)能源矿产:煤炭产量20万吨,采矿权8家,继续推行煤炭矿山综合利用和洁净煤技术。石煤500万吨,采矿权25家,推行燃烧脱硫技术。 (2)金属矿产:镍钼矿石6万吨,采矿权6家;铁矿石50万吨,采矿权9家,推广选矿技术,年产铁精矿30万吨。 (3)非金属矿产:方解石20万吨,采矿权10家;大理石2万m3,采矿权2家;白云岩20万吨,采矿权1家;水泥灰岩100万吨,采矿权4家;冶金砂岩3万吨,采矿权3家;制灰灰岩8万吨,采矿权8家;溶剂灰岩10万吨,采矿权1家。产品深加工,重钙超微粉10万吨;镁加工产品4万吨。 (4)水气矿产:矿泉水10万吨,地热水26.43万吨,采矿权4家。 (5)建筑石料20万吨,采矿权20家,砖瓦页岩60万m3,采矿权14家,建筑用砂4.00万m3,采矿权10家。 二、矿产资源勘查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一)勘查分区 1、苗市石灰岩、石英砂岩、石煤矿鼓励勘查区(Ⅰ) 勘查主要矿种为铁矿、石煤、石英砂岩、水泥配料砂页岩、水泥灰岩、海泡石等。 2、溪口——零阳白云岩、溶剂灰岩、矿泉水、地下热水鼓励勘查区(Ⅱ) 主要勘查矿种为白云岩、溶剂灰岩、地下热水、医疗饮用矿泉水。 3、高桥——龙潭河大理石、方解石矿鼓励勘查区(Ⅲ) 勘查主要矿种为大理石、方解石。 4、三合口——磺厂雄黄、煤系高岭土、陶瓷粘土限制勘查区(Ⅳ) 可开展雄黄、煤系高岭土、陶瓷粘土矿勘查。 (二)开发利用分区 1、鼓励开采区 (1)苗市石灰岩、石英砂岩鼓励开采区 位于县东部,面积252.75km2,含苗市、广福桥及零阳、杨柳铺一部分。鼓励开采矿种水泥灰岩、建筑用灰岩、石英砂岩、方解石等。限采矿种有煤、石煤、铁矿、砖瓦粘土。区内具有海泡石粘土矿找矿前景。2005年采矿权设置57家,2010年设置27家。 (2)溪口——零阳石灰岩、白云岩、地下热水鼓励开采区 位于县中部,沿澧水流域成长带状,长40km,宽6-8km,包含溪口镇、宜冲桥乡、南山坪乡、岩泊渡及零阳镇一部分,面积135.08km2。主要矿产有石灰岩、白云岩、地下热水、矿泉水、砖瓦页岩、泥岩。鼓励开采石灰岩、白云岩及地下热水资源。2005年采矿权20家,2010年10家。 3、高桥——龙潭河大理岩、方解石矿鼓励开采区 位于县境东南部,包括高桥镇、金坪乡、龙潭河镇及景龙桥乡一部分,面积233.94km2。主要矿产有大理石、方解石、化工灰岩等。鼓励开采方解石、大理石资源。2005年采矿权50家,2010年30家。 2、限制开采区 (1)三合口——磺厂煤、石煤、雄黄矿限制开采区 位于县北部,面积210.26km2。主要矿产有煤、石煤、铁矿、硫铁矿、煤系高岭土、陶瓷粘土、雄黄。限采矿种主要是雄黄、煤矿。区内不得新建矿山,限制开采规模和控制开采总量。2005年采矿权25家,2010年20家。 (2)炭棚——金塌镍、钼矿限制开采区 位于县境西南部,含高桥镇、洞溪乡一部分,面积56.48km2。主要矿产有镍、钼、钒、磷,汞,伴生矿产有铂族元素,次要矿产为石煤。均为限采矿产。铀为禁止勘查和开采矿产。2005年-2010年采矿权6家。 3、禁止开采区 县境共划分:江垭水库(153km2)、溇江风景区(37.27km2)、县城建设规划区(61.52 km2)、五雷山道观风景区(76.66km2)、赵家垭水库区(19.54km2)、黄石水库区(73.13 km2)、阳和丹霞地貌区(34.35km2)、江垭九溪卫古城(1.93 km2)8处禁采区,区内不增加新矿山企业,现有矿山应分期分批于2005年内关闭或退出。但可进行地下热水及矿泉水开采,采矿权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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