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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把“和田玉”定为新疆的“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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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以石英岩、大理石甚至玻璃等冒充新疆和田玉的现象。和田白玉与它们的颜色十分相似,除资深玉石行家能辨别外,普通玉石爱好者很难区分,外地来疆游客很容易受骗,这对新疆的形象、和田玉的品牌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民建新疆区委会专职副主委张尚建在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
张尚建说,在国家2004年颁布的《珠宝玉石国家标准》里,“和田玉”统冠所有理化性状为透闪石、颜色洁白的玉料,包括新疆和田玉、青海玉、俄罗斯玉。这一较宽泛、制定不明确的标准为青海白玉、俄罗斯白玉冒充和田白玉提供了借口和渠道,从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的欺诈。
张尚建认为,很多国家、地区都有“国花”、“省花”,借助标志性名花的美丽和品质来宣传当地,举办花展来展示当地的发展和人文精神。新疆没有“区花”,也没有标志性的“标志物”,不利于新疆在国内外、海内外的形象塑造和宣传。把和田玉定为“区石”,可以利用和田玉的优秀品质和知名度提升新疆的外在形象,提高新疆的知名度;举办宣传“区石”和田玉的活动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了解和田玉,增强辨别能力和鉴赏能力,从而保护和田玉品牌。
在确定和田玉为“区石”的同时,还应充分利用新疆区域自治的优势,借助杭州西湖龙井茶“地域确认”的方法,在《珠宝玉石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新疆本地产和田玉、和田羊脂玉制定出较详细的鉴定标准,对新疆和田玉、新疆和田羊脂玉从根本上进行正名,以保护和整合和田玉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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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建言:把“和田玉”定为新疆的“区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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