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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招商中心大楼建筑石材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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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YCS200805024 工程名称: 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商中心大楼建筑幕墙工程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 工程规模: 400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CS20080502401 建筑幕墙 公开招标 4000 2008-5-23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日期: 2008年5月23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8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9年5月1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8年5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8年5月3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招商中心大楼建筑幕墙工程已经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商中心大楼建筑幕墙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通榆河东,东方公园以北,具体四址:东至黄山路,西至泰山路,南至纬一路,北至松江路。 2、工程规模: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4989m2;地上十七层,建筑面积约35371m2;东西两侧附房面积约4000m2。 3、质量标准:合格。 4、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力争“鲁班奖”。 5、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7月10 日,计划竣工时间2009年5月10日。 四、本次招标的招标内容为:招商中心大楼幕墙工程包含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玻璃雨篷等制作与安装工程,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www.qqscw.com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备一级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应出具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且该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企业业绩:投标申请人200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施工过1项建筑幕墙工程,其工程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且该工程的造价不小于3000万元(以单项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200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施工过1项建筑幕墙工程,其工程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且该工程的造价不小于3000万元(以单项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入围,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全数入围办法或抽签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不含9家)时,则重新发布公告。 七、投标申请人于2008 年 5 月 23 日 9:00时至2008 年 5 月 30 日 9:00 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7)、(8)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袋封面上应注明所投工程名称。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已填写的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商中心大楼建筑幕墙工程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二份);(3)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按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第2条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执业证明)原件;(6)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7)满足本公告第五项主要资格条件中第 3、4条要求的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相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等。项目经理姓名、工程造价必须在承发包合同中体现(如原合同工程造价不足本公告规定的业绩要求,但实际竣工结算超过的还须提供咨询单位审定的建筑工程决算证明原件)。(8)投标报名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项目部成员不少于五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或人事部门出具的2007年以来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的社保证明或交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九、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应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装入一号标书中,未提交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一、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 6 月 2 日 18:00时前到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到本通知的,请在半日内向招标人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出,逾期责任自负。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3080019、88587313。 招 标 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陈日红 联 系 人:刘 健 联系电话:0515-88873623 联系电话: 88375973(88358171) 地 址:市开发区招商中心筹建办公室 地 址: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2F 2008年5月23日
(盐城市)招商中心大楼建筑石材幕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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