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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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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9.1.2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7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9.1.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9.1.4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 幕墙防雷装置
5 幕墙防火构造
9.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每100m2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2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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