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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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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出口商可根据通知,决定将货物集中送往港口的适当时间。另外,当事人间应加强联系,并熟悉国际惯例的相关规定。
象征性交货的风险目前,在国际贸易中存在着象征性交货的方式,出口商凭单交货,进口商凭单付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口商发运了合格的货物,出具了规定的单据,但是提交单据的时间超过了约定的时间,进口商仍然有权拒绝接受。
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合同和信用证中即使不规定交单时间,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除非信用证中有相反规定,卖方应在提单日后21天内交单,否则银行可拒收单据。
在近洋运输中,由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距离相对较近,为了防止货物先于单据到达,使得进口商无法提取货物,并导致巨额的码头费用,往往在信用证中规定受益人(卖方)交单的具体时间,这个时间要少于21天,通常只有几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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