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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国国际人造砂岩玻璃钢塑新材料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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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程序
凡有意参加展览会的单位,请与北京中装华港建筑科技展览有限公司联络,待确定展位及参展费用后,填写展览会“参展申请/协议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收到后,将确认后的“参展申请/协议表”、“付款通知书”传回参展单位。
参展协议签妥后,参展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参展费的30%作为定金,余款在2008年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如未按要求支付定金及余款,主办单位将不保障所确认之展台位置。如在上述日期前退出参展,定金不退回。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主办单位保留与参展单位协商并最比利时调整展台位置的权力。
汇款方式
全称:北京中装华港建筑科技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北京分行国展支行
帐号:0200253009024540711
行号:966
筹展联络
北京中装华港建筑科技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国展中心一号馆四层388室
邮编:100028
电话:010-8460090613522602557
传真:010-84600910
联系人: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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