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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应该做哪些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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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年的管理咨询实践中,也碰到过各种类型的总经理。在与总经理们进行交谈时,总能听到类似的抱怨——
“为什么许多非常简单的事情就做不好呢?”
“为什么同样的错误一犯再犯呢?”
“为什么几个部门的专业人员就没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我怎么能发现?”
“不能什么事都找我吧?我不能什么事都做吧?”
其实,这是组织机构设计问题,具体地说是职责分配问题。虽然大家都知道总经理应该“有无为,有所不为”,应该抓项目的前期(产品策划)和后期(客户服务)工作,但项目报批手续能不过问吗?工程进度能不管吗?销售能不管吗?投标能不参与吗?考核结果能不平衡吗?不行!凡事存在即合理。这就意味着总经理应该也必须做一些具体工作。
既然法律、章程没有规定总经理不做具体工作,实际上总经理又肯定逃避不了具体工作,那就必须做。
那么,问题就清楚了:总经理应该做哪些具体工作,不应该做哪些?
在进行组织机构设计时,第一项工作是流程设计。开发公司有一百多项具体工作,如考勤管理、工作环境管理、招聘、培训、设计评审、客户投诉处理等。只要我们逐一分析清楚总经理在各项工作中的具体分工,这个问题其实不难解决,至少不是一项高难度的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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