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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应该做哪些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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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一直提倡房地产总经理们应做到“四多四少”:
多走 多看 多听 多想。
少喝 少签 少说 少干。
比如“少签”,包括签字审批和签字报销。其实,总经理签字是很难有效控制费用的,因为既没存在或出现不合规的票据,也“不好意思不签”。既然控制不住,那就委托他人代签,自己只要监督签批人,抽查票据(这就是具体工作)就行了。签字的别一个目的是随时撑控资金动态。这也好办,可要求财务部定期报送报表,月报如果太长实行周报,周报如果太长实行日报,企业OA系统和E-mail完全能够实现。
之所以对教授的“总经理不应该做具体工作”感到悲哀,是因为教授不但浪费了学员的时间和学费,还可能误导学员。更可怕的是他还兼任某著名咨询公司的兼职咨询师!
请没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教授为企业咨询,会是什么结果呢?一堆文件而已!
花费几十、上百万买来一堆文件,更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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